綠,能共創未來 ! 泰宇能源是太陽能發電系統開發建置商,秉持為後代創造永續節潔能環境之心,從設計規劃、施工安裝至檢修維運,品質及專業至上為您服務!

TORY ENERG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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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JECT
工程實績
泰宇能源提供專業的施工團隊與服務!
  • 屏東縣(市)-畜舍 (430.98kW)
  • 台中工業區─工業廠房 (184.8kW)
  • 彰濱工業區─工業廠房 (99.66kW)
  • 台中工業區─工業廠房 (99.99kW)
  • 高雄梓官-護理之家 (92.61 kW)
  • 台中梧棲─工業廠房 (138.93 kW)
SERVICE
服務項目
完善品質與規劃是泰宇能源的堅持!
建置方案
20年固定電價收入/屋頂出租收租金
施工工法
平鋪式/棚架式
流程規劃
品質至上
保固/維運檢修
全系統保固、即時監控、定期巡檢
EQUIPMENT
太陽能設備
元晶─ 天鷹R型 M10 單晶矽 6 X 18 (405-410 W)
台達Delta M20A_220 (三相市電並聯型)
元晶─ 天鷹R+型 M6 單晶矽 6 X 20 (375-380 W)
台達Delta M30A_230 (三相市電並聯型)
聯合再生 DBK_H7A / 120 cells (440-470 W)
先進電池切割技術與 最佳模組封裝製程
元晶─ 天鷹R型 M10 單晶矽 6 X 20 (450-455 W)
EVENT&NEWS
月發電量&最新消息
2023.05.29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院會今(29)日三讀通過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」,增訂建築物之新建、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,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,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此外,若有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,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,未改善得按次處罰。有關修法緣由,經濟部報告指出,總統蔡英文於去年4月宣布2050淨零排放目標,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屆時預計將達60至70%,有必要透過法規修正,建構對再生能源發展更加友善的環境。本次修法,就是為了解決能源轉型遇到的問題,創造淨零轉型的機會,建構再生能源更完善的開發環境。針對修法重點,經濟部於報告中指出,隨著再生能源快速增加,規範新增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容量太陽光電、擴大離岸風電可設置空間、鼓勵多元水利設施參與發電,並使生質能設置場址回歸土地使用法規,通盤制定完整地熱發電的規範及罰則,解決能源轉型所遭遇問題。有關離岸風電定義,三讀條文修正為,指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,轉換風能為電能的發電方式,刪除「不超過領海範圍」等文字。小水力發電部分,也修正為利用水道、圳路、管渠或其他水力用水以外用途的水利建造物之原有水量及落差,以直接設置或另設旁通水路設置的方式,轉換非抽蓄式水力為電能,且裝置容量未達2萬瓩的發電方式。三讀條文明定,政府機關、機構、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、增建、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,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,「應」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。另,民間建築物的新建、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,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,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至於建築物範圍、一定規模、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、受光條件、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,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三讀條文增訂,為設置地熱能發電設備而有開發地熱能之需要者,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地熱能開發許可。另,地熱能開發許可的有效期間為5年。但有正當理由者,得於屆期2個月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;經審查核准展延者,每次展延期限不得逾1年。此外,三讀條文也規定,取得地熱能探勘許可或地熱能開發許可者,若有未依地熱能探勘許可內容探勘地熱能,或未依地熱能開發許可內容開發地熱能等情形,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;屆期未改善,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再通知其限期改善;屆期仍未改善,得按次處罰。新聞出處:自由時報 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4316256Photo by Nuno Marques on Unsplash  
2023.04.14
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/台北報導歐盟將於2026年全面施行「碳關稅」,環保署昨(13)日表示,今年3月初已跨部會組團赴歐盟交流,確認台灣未來所徵收的碳費可抵減歐盟碳關稅,至於抵減細節,後續歐盟還會與各國磋商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,碳關稅)上路在即,台灣預計2024年開徵碳費。產業界憂心,台灣收取「碳費」而非「碳稅」,國際上是否承認?輸歐後能否用來抵減碳關稅?如今環保署釋出明確訊息,產業界可暫時鬆一口氣。環保署昨天舉行「淨零轉型攜手同行」氣候論壇,由環保署前署長、成大名譽教授張祖恩主持,環保署長張子敬、經濟部次長曾文生、永豐實(6790)董事長何奕達、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李宜樺等人出席。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,今年3月初,環保署與經濟部貿易局、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等單位組團赴歐盟,與歐盟執委會負責CBAM單位交流意見,歐盟官員表示,已在其他國家支付的碳價(carbon price),無論是稅、費都承認,都能夠扣減歐盟碳關稅。不過,蔡玲儀指出,在歐盟當地的碳定價有給予一定免費額度;但台灣未來碳費設計,是針對徵收對象的全部排碳徵收碳費。跨國間碳定價設計不同,未來如何扣減碳關稅,歐盟還會再與各國磋商。歐盟碳關稅適用對象包含鋼鐵及其下游產品、鋁、水泥等,經濟部先前評估,約有245億元出口歐洲產品受衝擊,占出口歐盟比率3.6%,以鋼鐵業為最大宗。蔡玲儀表示,我國碳費將於年底前完成碳費徵收法制,明年送交碳費審議會決定費率,明年開始收費,針對碳費徵收對象,希望先大後小、分階段徵收,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目標,可享優惠費率。氣候法12項重要子法,希望8月前能夠提出方案,蒐集各界意見並討論。對於業者期待廢棄物循環再利用、源頭減量也能取得碳權,蔡玲儀指出,主要問題在於碳權歸屬,要屬於出資者、出技術者還是使用場域,同一減量行為不能重複計算碳權。新聞出處:經濟日報 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7307/7096959Photo by Casey Horner on Unsplash  
2023.03.29
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綠色和平兩年前發起「RE10X10」倡議,號召國內中小企業承諾2025年使用10%再生能源。昨(28日)發布成果,有超過80家企業響應,其中已有13家完成RE10X10目標,估計2025年將創造至少6987萬度的綠電需求。面對供需不平衡的綠電市場,綠色和平除了呼籲企業「自發自用」,也建議政府盡快鬆綁售電資格。能源局目標2025年太陽光電容量20GW、離岸風電5.6GW,但國內中小企業仍亟需綠電自由交易市場滿足綠電需求。資料照。照片來源:經濟部提供環團調查:綠電供需不平衡 2022年僅1.5%綠電進自由市場綠色和平自2020年發起「RE10X10」企業綠電倡議,並於昨日說明倡議成果,目前已獲超過80間企業響應。其中有30家企業開始使用綠電,13家已達成10%或更高目標。綠色和平估計,2025年將創造至少6987萬度的綠電需求,減碳每年超過3萬5000公噸,相當於91座大安森林公園每年的吸碳量。綠色和平調查,其中約33%企業規劃投入綠電自發自用,其餘則以轉供、採購再生能源憑證等方式。由於市場上可供購買的綠電數量少,參與RE10x10的企業,購買綠電轉供的平均價格已經達到每度5.5元,而綠電憑證的價格更達每度4.6元。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舉例,台灣綠電市場面臨挑戰,2022年台電躉購超過九成綠電,僅約4.5%流入市場,台積電又買走其中六成,中小企業只剩約1.5%的綠電可以交易。綠色和平調查再生能源憑證取得單價以及綠電轉供成本單價。圖片來源:綠色和平提供鄭楚忻建議政府鬆綁售電資格,讓更多公民電廠加入轉供行列,並讓市場資訊透明化,如揭露憑證交易價格。也指出台電躉購應加速退場,改引進電價差額補貼(FIP)機制,由政府提供補貼保障誘因。至於企業該如何因應?鄭楚忻表示,企業投入「自發自用」最具成本效益;綠電需求量低的企業也可以嘗試團購,以量制價,同時呼籲政府給予自發自用獎助措施。綠色和平認為,台灣再生能源目標與現況有落差,實際上綠電供給仍不足。圖片來源:綠色和平提供能源局:綠電供應量足 標檢局正研擬公版團購協議經濟部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說明,目前綠電供應量足夠,目標透過政策引導綠電進入交易市場,能源局正在推動中小型「第三型電廠」轉為「第一型電廠(即電業)」(俗稱「三轉一」)程序簡化,以及強制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建置光電保留三成給中小企業等策略。他也強調能源局正檢討「用電大戶條款」,研擬下修5000瓩須設置10%再生能源門檻。此外,中小企業對「團購綠電」呼聲高漲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長黃志文透露,標檢局正研擬公版「綠電團購協議」(APPA)草案,讓不同用電需求的企業可透過合約綁定成為「虛擬電號」,再搭配發售電業的彈性分配政策,使綠電分配最大化、餘電降到最低。新聞出處:環境資源中心 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364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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